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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学生户籍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安全保卫处 作者:安全保卫处 发布时间:2024-10-14 10:27:32 点击数:

吉林财经大学学生户籍管理办法


一、大学生的户口迁移(迁出、迁入)手续办理程序
1.户籍管理所涉及的对象:统招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单身教工。
2.新生凭录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带上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迁(移)出登记,经审查复核后由派出所签发户口迁移证件,并注销原户口。
3. 到所在录取学校报到注册时 ,向学校安全保卫处递交户口迁移证件(需填写身高、血型)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照片两张。经审核符合规定的,由学校安全保卫处负责办理集体入户登记手续。
4.学生毕业时由国家统一调动、招收、分配的,凭市县以上党委或政府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签发的证件,到学校安全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 到新的工作岗位(单位)报到时,向报到单位所在地户口管理登记机关递交户口迁移证件及有关证件,方可办理入户登记手续。
6.安全保卫处安排统一的时间照身份证像片,已交户口迁移证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里照相。
7.学生在平时需要出具户口证明的,带上自己的学生证到安全保卫处政保综合科办理。
8.学生在毕业前一个月,安全保卫处将按照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学生就业派遣名单将户口迁至该生工作单位;如没有工作单位的,将迁回原籍地;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户口不再予以迁移,身份证不需重新办理。
二、本人携带户口证件应注意的事项
1.不得故意涂改户口证件上各项内容;
2.不得弄虚作假或借他人冒用;
3.在户口证件上签发的有效期内向户口管理登记机关及时申报入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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