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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校园消防安全
文章来源:安全保卫处 作者:安全保卫处 发布时间:2024-10-14 10:32:48 点击数:

吉林财经大学校园消防安全

“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校园内各场所、各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推进消防基础设施设备、灭火器材、疏散通道、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的精细化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吉林财经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按照属地管理、便捷管理、高效管理的原则,以校、各单体建筑、各办公单位为单元,划分成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网格,明确各级网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管理职责、工作任务,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的动态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校园室内外的所有区域,相关工作人员均需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网格划分及运行机制

第四条 网格划分与具体管理人

(一)校园整体为“一级网格”,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各单体建筑为“二级网格”,单体建筑的管理员是本网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无管理员的,由具体管理部门指定);

(三)单体建筑内的办公单位(或区域使用单位)为“三级网格”,由办公单位指定的本网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第五条 运行机制

(一)一级网格的安全管理人对校防火工作委员会主任负责,并对二级网格实施监督管理;

(二)二级网格的安全管理人对一级网格的安全管理人负责,并对下辖的三级网格实施监督管理;

(三)三级网格的安全管理人对二级网格的安全管理人负责,并对网格内的房间(场所)的安全责任人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每年逐级下达消防安全管理任务,并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三章  管理内容

第七条 搭建本网格内的防火工作组织,建立网格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构建符合本网格实际的消防安全群防、共治、联动机制,提高防控能力。

第八条 负责本网格内的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

(一)一级网格

1.消火栓外网供水系统及室外消火栓的检查、维护;

2.室外消防车专用通道的畅通;

3.单体建筑的防雷系统、消防排烟系统的维护;

4.校园消防电子报警系统的联网及维护;

5.灭火器材的购置及配发;

6.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

7.督促相关管理部门加强对室内外的供电系统、燃气系统的管理。

(二)二级网格

1.网格内公共区域的消火栓设施、水带、枪头、箱门等是否完整好用;

2.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杂物;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

4.楼内的消防控制柜运转是否正常;

5.疏散通道内有无杂物堆积,通往室外的消防疏散门运转是否正常;

6.公共区域的消防灭火器材是否缺失;

7.公共区域的应急疏散照明、疏散指示标示等是否完整有效。

(三)三级网格

1.网格内的消防设施有无缺失,是否完整好用;

2.疏散通道内是否堆放杂物;

3.网格内有无违规用电行为;各类电器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4.是否存在改变房屋功能、用途的情况,尤其改造、装修类房间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5.是否存在其他消防安全隐患。

第九条 制定与上级预案相衔接、高效实用、可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分白天、夜间两套),并适时组织演练。

第十条 建立本网格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机制,并适时开展安全教育与演练,提高网格内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与自救能力。

第十一条 组织开展本网格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可能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进行登记;对归属本网格管理范畴、且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敦促及时整改;对暂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要主动采取稳妥措施,并报上级网格研究解决(归属一级网格的安全隐患报校防火工作委员会)。

第十二条 建立本网格的消防档案。含如下内容:

(一)本网格基本概况,网格内消防安全的重点要害部位情况;

(二)防火工作管理组织及具体管理人;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四)消防设施(备)情况(含图片);

(五)防火分区及每层楼的应急疏散走向图;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结合白天、夜间两种情况,进行制定);

(七)消防设备(施)、灭火器材的检查记录;

(八)防火检查、巡查记录、隐患整改情况的记录;

(九)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演练记录(含图片)。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校防火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吉林财经大学消防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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