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学校及师生员工安全,现就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二、学校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报送个人健康情况和离长出行信息。教职工和学生要学习掌握个人防护知识。外出时须严格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三、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各自实际,在假前认真开展一次以防火、防盗、防事故灾害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予以整改,暂无力解决的要报保卫处备案。
四、各单位要有针对性的做好本部门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别要提醒回家度假或外出旅游时要注意人身安全,切勿酒后驾车,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谨防失窃。
五、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贵重物品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离开办公室、教室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六、各公用楼、学生公寓要加强本楼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出入验证登记制度,做好楼宇的安全检查、巡查工作。
七、各单位,特别是重点岗位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坚守值班岗位,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节日期间,保卫处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将对各学院、各单位进行检查监督,各单位如有安全问题请及时与保卫处取得联系,保卫处值班电话:84539110。84539009。
吉林财经大学保卫处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