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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科工作职责
文章来源:安全保卫处 作者:安全保卫处 发布时间:2024-10-14 10:15:02 点击数:

消防安全科工作职责

一、在学校防火工作委员会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对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二、组织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消防法规。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实施防火安全责任制,履行防火监督职责。

三、负责组织起草学校防火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制订各种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预案,适时开展演练活动。

四、负责对全校师生员工和特殊工种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组织和训练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业务培训。

五、负责学校防火安全工作,查处违章用火用电行为,发现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和处罚意见。

六、掌握学校消防安全情况,负责防火要害部位的确定,建立防火档案,落实防火责任制。

七、、负责办理临时用火、用电许可证。

八、负责消防设施日常检查,掌握设施、设备状态,监督使用情况,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做好维修和更换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

九、负责协调与上级消防机关的联络工作。

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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